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先进大气污染防治、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《关于推荐先进大气污染防治、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的通知》(环办科财函〔2024〕252号),协会拟组织开展先进大气污染防治、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遴选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重点领域
(一)大气污染防治领域
1.钢铁、水泥、焦化等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技术,玻璃、陶瓷等行业烟气深度治理技术,燃煤电厂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,工业锅炉烟气综合治理技术;
2.石化、化工、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治理技术;
3.船舶、矿山机械等移动源污染治理技术;
4.生活垃圾、危险废物、生物质等焚烧烟气净化技术;
5.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技术;
6.恶臭治理技术;
7.扬尘等无组织排放治理技术;
8.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。
(二)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
1.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、公路交通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;
2.工业行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;
3.建筑施工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;
4.电力生产行业与输变电系统噪声控制技术;
5.新型吸声材料、阻尼材料、隔声门窗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;
6.噪声与振动预测等环境规划设计技术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、政策和标准。
(二)污染防治或减污降碳效果明显,主要技术、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。
(三)技术持有单位为依法注册、经营的单位,技术知识产权清晰,不涉及产权纠纷。
(四)示范技术是指创新性强、技术指标先进、治理效果好,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,具有工程示范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的技术。应至少有1个运行1年以上(即在2023年7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)的成功应用案例。
(五)推广技术是指经工程实践证明技术成熟、治理效果稳定、经济合理可行,尚未广泛推广应用的技术。应至少有3个运行1年以上(即在2023年7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)的成功应用案例。
(六)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、已纳入《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》的技术不再申报。
三、申报方式
请符合申报要求的技术持有单位填写“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”(见附件1),按附件2、附件3要求编写技术报告和《目录》(初稿),并按附件4要求准备证明材料,将上述材料合订胶装成册(按附件序号排序)并加盖公章,于2024年8月9日前提交至协会,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件(可编辑版,不超过50MB)发送至联系人邮箱,邮件名称格式为“2024+技术领域+技术名称+申报单位名称”。
申报材料包括:加盖公章的纸质件2份,可编辑的电子件1份。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何建飞
电 话:023-67766365
邮寄地址:重庆市江北区盘溪七支路11号永辉总部大楼17层10-15
邮 箱:408357501@qq.com
附件:1.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
2.技术报告编写要求
3.《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(2024年)》初稿模板及编写要求
4.证明材料要求
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
2024年7月16日
附件下载:
附件3《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(2024年)》初稿模板及编写要求
文件下载:
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先进大气污染防治、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(渝环协〔2024〕5号)